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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手机登录议事规则及有关规章制度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4-11-11


为了使各项工作制成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团结、务实、高效、廉洁自律的领导集体,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和制度。

一、林业局组成人员及职责

1、林业局由局长、副局长、股(站、所、室)长及全体干部职工组成。

2、部门实行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主持全局政务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副局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专项工作。

(站、所、室)长在局长和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股(站、所、室)长、分管局长和局长的领导和安排,认真做好工作;局机关股(站,所、室)是局机关具体办事机构; 乡镇林业站是派出机构,在林业局、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下,抓好落实乡镇林业工作,并对该辖区的工作负全责。林场、林工商公司受林业局的领导。

3、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尽职尽责地抓好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罕及时向局长报告;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副局长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局领导之间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安排。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家要密切配合、紧密团结、相互支持;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安排、保证政令畅通;要讲究效率、发扬创新进取精神,奋力拼搏、积极主动、大胆负责地做好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会议制度

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

()党组会议

1、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3、会议听取局长或副局长报告重大林业工程实施情况和重大资金开支情况,研究决定人事任免和调动等事项。

()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局长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邀请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需有二名以上正、副局长出席方能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决定和决策;研究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以局的名义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总结通报阶段性的有关工作情况,讨论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其它需要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事项。

()全体会议

1、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

2、全体会议由乡镇林业站正副站长,林场、林工商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必要时扩大到乡镇林业站的所有职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邀请有关县领导参加。

3、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研究和布置全局的重要工作;通报全局的工作情况等。

()专题会议

1、会议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主持,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乡镇林业站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2、研究处理局长、分管局长职责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一事项;处理属于全局工作安排和需组织实施的某一业务;处理某一项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研究处理某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处理县委、县政府对某一项涉及面较广所作的指示和贯彻实施意见。

3、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以上会议要求:1、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旷会1次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1次扣工资20元;会上午机必须处于关机或振动状态,急需通话的在会场外接听,否则,在会:场内通话或手机发出声音1次扣工资20元。2、会议筹备: 由:办公室或有关股(站、所、室)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并拟定会议纪要,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工作联系制度

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要的工作部署、决定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的

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施政。

局长、副局长要加强工作联系,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各股、室、站、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对局长负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事先征求分管局长的意见,各股(站、所、室)长直接向局长汇报业务工作时应先向分管局长汇报,征求分管局长的意见,汇报后局长作出决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将局长汇报的情况及时报告分管局长。

局长、副局长及股(站、,所、室)长应多下乡帮助乡镇林业站工作,要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下基层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基层发生的问题。

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对上级部门及正副局长交办的事项,局属各部门急办工作等作好记录,交有关领导审阅。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工作联系与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发现不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要限期办理并及时反馈,重要工作要通报督办情况。

四、公文审批制度

1、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按照要求规定做好收文、交办、拟报、审核、传递、立卷和销毁等程序,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林业局的文件,由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其中,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 以及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需经局务会通过或分管局长审核后, 由局长签发,如遇局长不在时, 由局长委托其他副局长签发。经局务会议确定的属分管事项和分管范围内的日常政务事项, 由分管副局长签发。有分工交叉的事项, 由相关的副局长汇签; 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署名签发。如遇特殊情况未做研究的事项,签发办理后要及时通气。形成的一切文件均送党政领导成员并抄送分管县长。

3、来信来访,由办公室登记后分发到有关领导和单位,局长、分管局长对重要的来信来访签署意见,由办公室迅速催办、督办。各工作部门接到转办的来信来访,必须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办公室。

4、各工作部门的请示、报告,上级机关和部门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送局长或副局长阅示,经局长阅批或局务会议研究签字的请示,办公室迅速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长或副局长汇报。各部门、乡镇林业站不得越级请示报告。重要材料也要实行签收制。 非紧急情况,局长、副局长一律不签批末按公文处理程序递交的请示和报告。

五、信息、通讯奖励制度

1、信息、通讯工作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积极创办《黄平林业信息》,全局干部都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信息资料。每个同志每月提供一篇以上有价值的信息材料供选用。

2、提供和报送信息要迅速、准确、及时,既要有普遍意义,又要有典型意义,既要注意政策,又要有时代感。

3、提供信息实行"文责自负",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华而不实。

4、全局干部职工要多为上级组织、新闻单位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文稿。

5、.凡提供信息材料被《黄平林业信息》采用的,每篇给予奖励10元;被县采用的,奖励20元,被州采用的,奖励50元,被省采用的,奖励100元。向新闻单位投稿,被采用的,获稿酬多少,相应另付同等稿酬金额, 以资鼓励。同时,对积极投稿者,将作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

六、财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经管理,杜绝不符规定的开支,减少资金流失,本着"管好、管活、不管死"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坚持一支笔签字,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销。2、重大开支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核销。

3、所有开支事先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能开支。所有支出单据须说明开支原因、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并符合有关规定。经安排领导证实,分管财务领导核实,主管领导把关方能核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核销。

4、各种接待就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安排,除局长或明确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以外的其他人员不能安排,如特殊情况,需向局长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请示同意,否则不予核销。加油根据里程核实加油,一律不准签单。森林火灾扑救或遇紧急情况下,签单后及时补票或付款后三日内到单位核销。

5、财务人员要搞好帐目管理,各项资金收入、支出要做到日清月结,各项开支要视其开支内容,.按规定分类注帐,明细清楚。

6、私事不得借支公款,公务确需预借公款的,经主管领导同意,方能借出。未经同意,财务人员私下借出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出差结束5天内结清借款和旅差费,过期不予审核签字(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当月或次月的10日前)

7、局财产由财务造册登记管理。由股、室、站、所使用的,由股、室、站、所负责人签字领用,不得丢失损坏,保管不善,丢失或损坏公有财产的要照价赔偿。

8、加强水电等管理,财务股要按期征收清缴各项水电及承包费,做到应征不漏。

9、各办公室要尽量控制好电话使用费,作好电话使用记录,做到公私分明,私人使用电话费用自理。有关领导,特殊工种电话费、手机话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局务会研究确定。

10、其他需要资金支付的项目和工作,需研究后方可实施和办理。

11、财务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用好管好预算内外及专项资金,不准乱挪滥用,要及时地按月将帐表送交核算中心审核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

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2、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县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县外用车时,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lJ

3、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需外借的经局领导同意,其油费由用车单位自负。

4、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后勤或主管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如出现意外事故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给予必要的教育,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5、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或后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7、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办公室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后勤领导汇报,由后勤领导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8、在全县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实行定点加油专车专卡制度(油量分管后勤局长按预计到达地点把关控制,普通车按每1公升6公里的标准核定加油量(重车按每公升5公里),小轿车按每公升8公里的标准核定加油量)。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9、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办公室, 由办公室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后勤领导汇报,后勤领导向主管领导汇报。

10、实行公务车辆保险制度。

八、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度

1、坚持日常工作分工抓,全局工作协作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把分工协作有机统一起来。

2、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分管的人,抓好分管的事,做到不等不靠,勇于负责,严格把关。

3、对分管的工作要有自己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4、负责处理分管部门的日常事务,一般问题把关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由局务会议研究处理。

5、对分管的股、室、站、所人员不服从安排、工作不力、又无改进的,有权向局党组提出人事调换建议,局党组如无特殊情况应以分管领导的意见为意见,属县管的及时向县提出人事调换请示。

九、股室站所工作制度

1、抓好业务工作,搞好自身建设,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有日程记录,坚持填写《考核记实手册》。

2、服从局中心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省、州、县及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3、按时准确全面地填报工作报表和上报工作材料,所有报表材料须经局领导审核同意,方能上报。

4 日常工作业务问题要先向分管领导汇报, 由分管领导把关处理;重大问题要向主管领导汇报。

5、搞好与上下对口科室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扶持。

十、工作纪律制度

1、上班一律实行签到制,凡未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室上班者,作旷工处理。(上班时间不准打牌、打麻将、打毛线,不准在办公室拉家常扯闲谈、带小孩)

2、局领导签办、交办的事宜要及时办理,并汇报办理结果。交而不办的,将作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据。

3、办公室对各种文件材料要及时上传下达,不得拖延积压。

4、遇有森林火灾安全事故及其他林业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知情不报作失职处理。

5、加强团结协作,不准拉帮结伙,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工作不实搞内讧的,立即调换工作。

6、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所扣工资作奖励基金。

7、干部职工当年累计旷工5天者,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旷工10天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或合格;连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者,作自动离岗处理。

8、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擅离职守,又不思改过的,参照公务员条例从严处理。

9、营林工程和其他项目工作验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验收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工作,验收报告单必须由验收人员亲笔签名,如不按国家规定验收工程,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将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

10、坚持学习和工作部署有机结合,每次会议要有具体内容和要求,不开空谈会。

11、凡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要提出具体的意见和方案。

12、严格会议纪律,会上各抒已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议定的事项,无论是否符合个人意见,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会后不准乱说乱讲,混淆事非。

13、严守会议秘密,会上的个人意见或未定事项以及涉及人事、财务秘密的内容,会后不准随意传播。

14、局领导成员自觉遵守以上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否则将按纪律从严处理。

十一、接待制度

1、到我局帮助指导工作的省、州、县领导,或到我局办事的其他兄弟县市林业局、县属科局、乡镇领导,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软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做到热情接待,如需就餐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如未经领导同意,职工自行安排就餐,费用由安排者自理。

2、坚持热情节俭,对口接待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杜绝客少主多一

3、坚持内紧外松,县内人员工作就餐每人每餐控制在20元以内,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省州县及县外人员和部门领导就餐酌情安排,尽量节俭。4、就餐原始单据须注明何时何事接待何人、经办人、陪餐人,并由安排就餐的领导或办公室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证实,财务局长核实签字,主管领导把关,否则不予核销。

5、不是公务一律不得用公款接待。

6、所有接待就餐由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汇报接待开支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核销,尽量不拖欠老百姓债务。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工程"和"文明小区"单位,改变局机关办公楼、宿舍楼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确保干部和家属有一个舒适、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拟定如下卫生管理

制度。

1、干部及家属要认真维护自家宿舍内外卫生,不准在公共走廊、过道即自家门口或垃圾池外堆放垃圾,垃圾必须自觉拿到指定的垃圾池内倾倒,否则,责其清扫干净或从当月工资中扣取一定金额用于请人清扫,所扣金额以清扫工作量而定。严禁从楼上向下丢垃圾,如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户主全权负责。

2、不准在宿舍门前屋后和过道堆放垃圾杂物,以保证室内外环境卫生和过道畅通。

3、不准在公共场所内放养家禽和动物宠物,防止疾病的传染和保障居民的安全;凡在公共场所放养的家禽和动物宠物,职工可以处死并不予赔偿。

4、干部要教育好自家的家属及子女,树立讲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

5、各股室卫生各股室人员打扫,公共部分明确专人打扫。原则上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由于厕所离办公室较近,请打扫人员及大家注意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十三、印章管理制度

1、林业局及局长的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或办公室机要人员负责管理,实行专人专管。

2、林业局及局长印章除正常公务使用印章外,其它需使用印章的需请示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同意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记。

3、不按规定程序审查,使用林业局及局长印章造成后果的,由印章管理人贵负责。

十四、考勤制度

1、局机关干部按时上下班,实行每日分上下午签到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每天交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字后封存,以便月底统计作发工资依据。

2、上塘所和林场所由所长负责,每月25日全月考勤统计表给分局领导审核后,作发放工资、岗位津贴依据。

3、乡()林业站职工考勤由站长负责,每月考勤表必须交分管乡()长审核签字,,由分管财务的局长签字,方能发改当月的工资。

4、按时上班,超过(提前)半小时(早退)的按迟到处理,-个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5、局机关人员公务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办公室登记,特殊情况事后须说明。私事请假要有假条,一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的由主管局长审批,病假以医生出具的证明为准; 乡镇林业站站长因公、 因事、因病请假由乡镇: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局批准;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三天内的, 由站长批准,三天以上的。 由县局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6、考勤要按月统计并报分管或主管领导,在《工作人员考核纪实手册》上签署意见,以便年终考核。

7、森林火灾或局组织集中突击时的考勤另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

十五、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学习分党组中心学习组和职工学习组两种形式。

()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l、党组中心学习组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不少于4个小时, 由局党组成员、局党支部书记和林场党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扩大到机关股、办、站、室、场、司。

2、学习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不在由副书记主持,实行签到制。

3、学习内容:学习江泽民文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作好会议记录;除坚持参加集中学习外,加强自学,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

4、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作好自学的篇目的笔记及心得体会记录。 5、研究和决定有关事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员领导坚持参加局党组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2、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的学习,每周至少抽出两个半天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并尽可能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和知识竞赛活动。

十六、从政规范制度 '

1、政治坚定,服从命令。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命令,保障政令畅通。

2、全局干部职工要团结协作、真诚相待,彼此之间有意见和看法,可通过领导转达,组织交换意见,不许把私人恩怨到处宣扬,破坏团结。

3、局长之间,股、室、站、所之间要多联系,多交换意见和看法,跨分管范围处理的问题,应先通气后处理,紧急情况来不及的,处理后及时通气。"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局长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副局长的正确意见。副局长也要维护局长的正确决定,决不借口"民主"议而不论,决而不办,也不能借口"集中"而独断专横。

十七、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

林业执法单位都有权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查处。1、林业行政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实行区域管辖和交叉管理的原则:

①林政股负责全县森林资源限额管理及查处,监督全县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案件;

②受委托的乡、镇林业站,受理查处本辖区内的林业行政案件;

③国有林场派出所重点负责国有林场林区、新州罗朗片(原罗朗乡)、旧州飞播林区、国有林场联营林区范围内的森林火灾、林业刑事和治安案件、上级交办和督办的案件;

④上塘林区派出所重点负责上塘乡辖区和上塘水源保护区、野洞河景区、浪洞乡范围内的森林火灾、林业刑事和治安案件、上级交办和督办的案件;

⑤森林分局重点负责除国营林场、上塘林区派出所辖区外的森林火灾、林业刑事和治安案件、上级交办和督办案件,县内的其他林业行政案件;

⑥木材检查站重点负责木材检查,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上级交办和督办案件,受理查处县内的其他林业行政案件;

⑦县森林防治检疫站负责查处县内违反《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森林病虫防治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的案件、上级交办和督办案件。

2、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办理案件时不准喝酒,不能接受当事人请吃,要认真调查取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定要按程序完备各项法律手续,执行一案一卷制度。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务,个依法办案造成侵权损害,赔偿及发生的诉讼费等,按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办案实行终身负责制。

3、林业行政案件的立案和查处,要严格执行案件审批制度。凡罚款数额在2000元以上(2000)的,没收木材5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变价处理木材5立方米以上(5立方米)的案件,必须送交分管局长审批报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作出处理。

4、各所站股依法收取的各项费金、罚没款,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执法人员在收取罚款,处理财物时,要出具有效票据,禁止打白条。收缴的木材及其他财物,必须在案卷上附处理结果说明。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有效票据的,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6、按收支两条线规定返回到各所站股的经费。主要用于各所站股的办公、办案、差旅费、业务培训、车辆维修等的补充。各所站股的收支帐目要清楚,·坚持所、站长管账, 内勤管钱物的原则,一切收支要民主、公开。凡钱财物管理不善和无能力管理的所站,由局财务股代管。

7、研究林业行政案件和集体进行突击行动要严格保密。

8、各所站股按管辖区域加强经常性的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占林地、毁林开垦、无证运输木材、无证经营加工木村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有案不办,或办案不力, 以及所管辖区林业行政案件举报上访到省、州、县超过2件以上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执法人员,除按法纪严处外,年度考核作不称职处理。

十八、森林火灾扑救制度

l、保护森林,扑救森林火灾是林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森林火灾戒严期内,全体职工不能脱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通通知不到的视其为旷工,双休日外出的都必须请假。

2、森林火灾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按值班表实行局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制度。按领导人数和职工人员轮留顺延。

3、每天值班都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时间为上午800。如不按时交接班,发生火灾事故,责任重大的将追究未交班人员责任。

4、未经主管局长同意,值班车不能外出, 当班人员不能出差。

5、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视情况作好救灾准备,带队搞好扑救工作。

6、在森林防火期间,所有林业干部职工(含乡镇林业站)不能关闭手机,如关闭手机需在办公室或在家待命。

7、按带班领导意见,如需组织扑救,当班人员要分别通知到每个职工,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林业局院内集中。指挥车打开警报。

8、接到通知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发第十三个月奖金工资。

9、森林火灾值班期内,既不请假、又不在家待命的,造成当班人员通知不到的,按本制度条第8款处罚。

十九、首问首办责任制

1、凡一事一单位的能解决的,必须由该单位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

2、凡一事涉及多个单位才能解决的,由首办单位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并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尽快解决。

3、实行严格的首问首办责任制,否则,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十、普查制度

督查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和负责纪检工作的同志负责。

1、对干部职工执行各种制度、纪律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并作好登记,及时向局领导反馈情况。

2、对违章违纪的干部要及时调查核实,向局党组提出处理意见,重者纪律处分,轻者通报批评。

3、对干部职工执行纪律制度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4、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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