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11-11
近年来,一些单位(或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无证采割、乱采滥割、盗采盗窃松脂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遏制违规采脂行为,规范松脂采割和松香生产管理,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松脂产业的有序发展,黄平县多措并举规范松脂采集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采脂审批制度。凡在黄平县辖区内采集松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在县林业局申请登记,林业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脂活动。二是制定松脂采割技术操作规程及采割范围。松脂采割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制订的《松脂采集规程》进行采割,采脂的松树胸高直径20厘米以上,严禁 "挖孔"、"大割面"、"砍劈明子" 、使用增脂剂等损害松林的作法,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景区景点、公路、机场沿线的松林进行采割。三是采脂单位在松脂采集前,要与松脂采集人签订松脂采集管理、森林防火联防等协议,明确责任和采脂技术规程。四是县林业部门成立三个清理巡查工作小组,加大服务监管力度,对松脂采割作业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发现违规采脂行为及时清理整顿并依法查处。